弱电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弱电工程的质量控制应该是在工程实施的设计、施工、调试三个阶段的各环节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工程施工前要进行设计图纸的会审,对各子系统的系统设计、功能描述、技术设计、设备选型与合同、业主及功能需求分析的要求进行审核和再次确认;对确定的工程界面,检查各专业、子系统之间技术交接时交互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达到要求;对受控对象的设计管线到位,双方信号接口界面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审核;对设计图纸的全面审核,保证设备清单、监控点表与施工图三者完全吻合,会审纪要由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三方确认签字,此可作为施工技术文件的补充.
2)施工质量控制。按照会审后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文件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按图纸的施工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若发现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不允许私自变更,应与设计师共同探讨解决,严格推行规范化、标准化、可操作化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各个子系统的施工质量、单体设备安装严控把关,做好各项系统和设备的测试和调试记录;对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涉及到的外围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凡无标志或标志不清的、对质量保证有怀疑的、与签署合同不相符材料需进行抽检,进口材料需要海关商检证明和产地证明资料,做好材料报审,经监理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3)系统调试质量控制。在做系统调试前,技术工程师需要根据系统总体设计、验收标准、合同要求和相关的技术文档编制系统调试方案,经技术审核确认后再组织实施。单体设备、各子系统、综合布线按相应的质量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做好调试检测记录,对需要返工应及时整改,整改后再进行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弱电工程的有效实施与质量控制是智能化建筑施工的关键性技术,对于智能化工程施工来说至关重要,这也是建筑能够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
弱电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尚无标准的智能化建筑弱电工程竣工验收体系,但各地方的验收标准已陆续出台。而上海市出台的“智能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DG/TJ08-601-2001)”作为目前弱电工程的验收标准,今后严格要求按此规范实施。此规范含6个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的子系统验收规范:
1)电器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的验收。是对弱电工程各子系统所涉及的电器线路敷设与接地系统中的共性部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的线管分槽、分管敷设;管与管,管与盒之间的切合连接;均压环、防雷引下线、避雷带的焊接质量;强、弱电系统接地干线的施工安全等等工种,这些都是保证弱电系统安全运营的基础,必须每处仔细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若子系统有特殊要求的再作对应规定。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验收。是对建筑内的应用设备进行集中监测、控制和管理,对监控系统设备、输人设备、输出设备的调试与验收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应用设备涉及的DDC、冷热源设备、新风机、送排风、空气处理机、VAV末端设备、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照明设备等单体设备的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和要求,另外除了遵守监控系统验收规范,还应遵守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的验收标准。
3)安全防范系统的验收。该防范系统由防盗、防人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访客与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和通信系统组成。对系统应用设备如摄像机、监视器、解码器、读卡机、主控制设备等设备的安装、施工作出了严格要求和验收标准,对各子系统中的系统调试和单体设备的安装要求、技术合格验分别要求,判别系统验收结果是合格、基本合格还是不合格的明确标准。
4)通迅自动化系统的验收。主要是对通信设备的安装、综合布线的施工、单体设备的调试和系统安装测试、工程验收等工序作了详细规定。规定了实现通信自动化的功能要求的外围设备包括机柜、线缆、光纤芯线、VSAT天线等终端设备及其防雷接地和结构化布线等。均按照智能化建筑系统验收标准第二部份进行测试验收和验收。
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是由火灾探测、报警、联运控制三大系统组成,对三大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系统附属设备有各类的报警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设备及监控中心台控制设备等安装、调试、测试、联动调试的要求及系统测试、验收、判别是否合格验收的标准。
6)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验收。是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实现办公自动化明确规定,包括以太网,DDN、IDSN、LAN、OC3、WAN等网络实现、应用软件安装以及终端设备安装包括计算机、集线器、1/0设备、路由器、UPS电源等,必须遵守操作手册和系统测试规范,先进行单体设备的调试,再实行局部区域调试,是整体系统的调试,做好初次测试、调试、测试记录,达到系统正常运行合格验收。